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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群众自治之路让计生工作迈上新台阶

《人生》杂志2014年第11期
 

特别报道

基层群众自治之路让计生工作迈上新台阶
——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现场会侧记

 

文/乔莉平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中国计生协常务副会长杨玉学在陈砦花卉市场考察


       2014年6月初的中原大地,麦浪翻滚,万木竞秀,到处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发的景象,来自全国35个省(区、市)和单列市的190名计划生育工作者齐聚千年古都河南郑州,参加由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主办的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现场会。
基层群众自治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
       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指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公共事务纳入村民自治,充分发挥计生协作为群众组织的生力军作用,依法制定村规民约,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让基层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使基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道路。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早在1994年就实施了国际计划生育联合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项目,1995年制定了《计划生育协会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暂行办法》,2004年与原国家人口计生委、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见》,开创了我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先河。
       2009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与中国计生协联合下发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决定自2009年至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进一步加强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建设和阵地建设,加强村(居)自治制度以及自治能力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培育、树立一大批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自主、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为目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促进群众在城乡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要求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在这种新的形势下,中国计划生育协会适时回顾总结了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创建活动开展五年来取得的成果、遇到的困难、解决的方式,并决定于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示范县活动。可以说,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现场会的召开顺应了形势、抓住了机遇、符合了需求。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在河南
       河南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是中国东部产业转移、西部资源输出、南北经贸交流的桥梁和纽带,是重要经济大省、新兴工业大省和有影响力的文化大省,在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河南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在中原崛起、富民强省的征程中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作为全国户籍人口第一大省,河南省始终把人口问题作为影响经济社会的关键因素,把人口问题摆在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坚持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坚持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群众自治像一股强劲的东风为河南省的计划生育工作注入了生机与活力。早在2007年,河南省委、省政府就将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列入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内容,省人大常委会还修订了《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了奖惩并重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营造了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原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和河南省计生协探索建立了“一公约五服务、一建议四参与、一监督三评议”的基层群众自治模式,即一公约:协会牵头制定村民自治公约;五服务:开展生产帮扶、技术帮扶、生殖健康、文化宣传和亲情关怀服务;一建议:凡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需通过会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四参与:协会会员参与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议、党员审议会议、村民代表决议过程;一监督:监督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落实情况;三评议:评议两委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落实情况,评议党员干部执行计生政策情况,评议群众利益分配落实情况。此外,原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和河南省计生协还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基层群众自治诚信计生222工程”,即群众自治组织要将本村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措施两上墙、两进家、两落实,使村规民约家喻户晓,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同时,省、市、县、区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全部开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乡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设立便民服务大厅,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放权还权于群众,自治工作拓新路
       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村地处郑州市最北部,辖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473人,其中育龄妇女531人,一孩家庭304户,二孩家庭175户,独生子女家庭211户,双女家庭74户。随着郑州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黄河桥村遇到很多发展的机遇,同时也面临很多新的问题。例如,由于黄河桥村各村民小组所处的地理位置和人口规模不一样,村民可享受到的集体福利分配和待遇也不一样,这就容易产生矛盾和纠纷。
       村委会班子成员经过认真调查和走访发现,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就是制定村规民约,实行村民自治。黄河桥村的村规民约将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职责、村集体土地的使用、集体福利待遇的分配、计划生育工作以及其他日常事务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由村计生协牵头组织实施,从群众最关心的计划生育入手,在集体福利、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中实行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的利益导向机制。在实行村民自治的过程中,黄河桥村成立的监委会发挥了重要作用,监委会成员由群众推选的计生协理事组成,工作职责是监督,监督村委会对国家政策的落实和各项收支,监督村民是否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尤其是关系到村子稳定、村民和谐的集体福利多分一人份以及生育证发放情况等。在监委会的监督下,有效提高了群众对自治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有效解决了村内矛盾纠纷,促进了本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黄河桥村严格按照河南省“一公约五服务,一建议四参与,一监督三评议”的工作模式,健全组织机构,制定村规民约,签署自治协议,落实诚信计生。让村日常事务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阳光下运行,保证了村民的知情权和表决权,成为基层群众组织建设、经济发展和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的先进示范村。
发展经济是基础,利益导向为机制
       丰庆路街道张家村位于郑州市区北部的城乡接合部,辖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865人,目前村人均年收入已达2.4万多元。该村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已有8年之久,由计生协牵头,以“四议两公开”(四议: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方式制定村规民约,并通过建立组织、修订公约、签订协议、管理监督4个阶段,充分发挥计生协和协会会员的作用,深入到广大群众中收集村情民意;成立诚信小组,以会员联系户的方式落实诚信计生;成立监督小组,保障村民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监督,确保村规民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中国计生协副会长勾清明(左二)阅读张家村基层群众自治公约
 
       要落实好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关键是要有强大的经济支柱。张家村的村民自治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得益于积极发展集体经济,落实利益导向机制。自2005年起,村委会就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多分一人份,利用村集体经济收入为全村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奖励扶助金达90万元之多。在这种公平公正的利益导向机制之下,村民们积极响应计划生育政策,主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为国策做出贡献。张家村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方面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2010年被中国计生协授予“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示范村”称号。
我为国家做贡献,国家为我解忧患
       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辖区内的陈砦花卉市场营业面积达8.2万平方米,主营花卉、茶叶、古玩、观赏鱼等,年交易额约10亿元,市场内共有摊位2650个,从业人员12975人,其中流动人口3769人,已婚育龄妇女783人。2011年,针对市场从业人口多、人口结构复杂等特点,丰庆路街道办事处积极探索,整合周边4个市场,成立了陈砦花卉市场计划生育协会,市场总经理被选举为计生协会长并无偿为协会提供办公活动场地。
       协会的生命力在于活动,凝聚力在于服务。陈砦花卉市场计生协下设4个分会,37个会员小组,发展会员375名。为确保对市场商户信息做到经常性、规范化管理,并为商户解决实际问题,市场内的3名计生工作人员、3名市场管理员以及37名会员小组长共同参与市场计生工作,为商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例如,联合医院进行免费身体健康检查;联系市场就近幼儿园和小学,为商户解决儿童的入托入学问题;组织商户子女开展学雷锋活动;组织商户开展幸福家庭评选活动等。
陈砦花卉市场计生协结合市场实际起草《商户公约》,并通过《致商户的一封信》下发,《商户公约》明确全体商户的权利与义务及奖励与制约,并根据商户的不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例如,每年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一次免费健康检查,办理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证,落实劳动保障及办理随迁子女的入托入学等,做到本地人口与流动人口同宣传、同服务。计生协开展的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口均等化服务暖民心、促管理,有效推动了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
       陈砦花卉市场计生协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协会参与、市场配合、商户自治”的工作模式,逐步实现“协会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化、服务均等化、商户参与经常化”的工作局面,促进市场的和谐稳定与繁荣发展。
以基层群众自治规范化项目运作形式树中国计生协品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新要求,要求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良性互动上取得成效。针对这一新要求,作为人口计生领域最大的群众团体,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切实加强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积极融入政府工作大局。
       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创建活动实施五年后,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经过一系列的评估,总结了当前群众自治工作取得的一些成效。例如,探索了一套基本模式、健全了协会组织网络、密切了组织与群众的关系、惠及了群众生产生活等。但同时面临很多问题和挑战,比如工作发展不平衡、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应用欠规范、工作经费和人员报酬不稳定、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挑战等。对上述成效和问题进行分析总结之后,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拟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前提下通过规范化项目运作形式将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项目以探索“卫生计生机构合并、政府职能转变后如何进一步发挥计生协群团组织作用,生育政策调整后如何调动广大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基层计生协如何通过群众自治的途径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服务计生群众和家庭、健全计生工作长效机制”为长远目标,以协助政府积极稳妥地落实新的生育政策、健全组织网络、明确职责任务、规范经费使用,并按照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六好”[组织建设好、制度规范好、村(居)务公开好、宣传服务好、计生诚信好、文明建设好]标准和“诚信”要求,使项目县符合示范村(居)标准的村(居)数量在60%以上。村(居)建立一支由协会会长、秘书长、小组长和骨干会员组成的不少于20人的志愿者队伍。根据调整后的生育政策修订群众自治章程,完善国家奖励优惠政策,实现90%以上的政策兑现率,育龄妇女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无计划外生育、无“两非”现象、无大月份引产,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干部在计生工作中无违法现象,无群体事件发生为具体目标。各地根据以上目标和当地实际情况设计实施项目活动并定期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撰写报告,省、市级协会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并及时与中国计生协进行沟通交流,中国计生协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我国三十多年基层计生工作总结出来的、经过实践检验的、最有效的工作方法,既符合中国国情,又易于被广大群众所接受,而规范化项目运作形式使得这项工作又可以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河南省的黄河桥村、张家村和陈砦花卉市场计生协只是中国千千万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缩影,相信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重视下、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推动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协作下、在群众的支持下,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将在全国各地开鲜花结硕果,在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同时,促进各项公共事业的发展,维护国家安定团结,使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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